关于摘转《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中有关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
关于摘转《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中有关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
文号:沪国税法〔2010〕31号
发文单位: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
发文日期:2010-08-17
索引号:AE9100000-2010-145
主题分类: 政策文件
名称: 关于摘转《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中有关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
状态:全文有效
各区县税务局,各直属分局:
现将《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》(国发〔2010〕21号)中公布取消的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
附件: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目录
上海市国家税务局
上海市地方税务局
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
附件:
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税收方面行政审批项目目录.doc